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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巩固扩大改革成效,巴马瑶族自治县根据国家、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改革的规定步骤和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实现该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围绕改革目标,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预计今年8月底,该县先后制订出台《巴马瑶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分级诊疗制度等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分解改革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做好取消药品加成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按照自治区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一取消两同步”,即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医保支付政策,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依托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药品集中分类采购,使用基本药物(含国家基本药物和广西增补的非目录药物)的品种所占药品比例不低于60%,基本药物的销售额所占药品总销售额比例不低于30%。
核定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及编制。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按照国家政策,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按县域人口1.4‰的比例核定,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核定比例。同时,科学测算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薪酬待遇,并将其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相关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做好测算核定财政补偿额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补偿80%,财政补助补偿20%,财政补助由自治区财政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
对县级公立医院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通过政府补偿机制、医院强化管理偿还等方式多渠道进行化解,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违反国家规定超规模、超标准和举债建设公立医院的,严格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黄夏
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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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巴马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