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讯
大化瑶族自治县的韦明升、韦明利(均为化名)两兄弟,因计划收购的树根被别人抢先买走,恼羞成怒的兄弟俩竟然以威胁的方式向介绍人强行索取“损失费”。近日,大化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韦明升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韦明利管制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2年2月14日12时许,韦明升、韦明利雇请工人到大化县雅龙乡温和村,打算收购当地村民采集并堆放在村部的树根。兄弟俩到达目的地后才发现,计划收购的树根已经被别人抢先买走,经打听获知,是村民蒙某介绍他人来收购的。兄弟俩就以蒙某的介绍行为断了其财路为由,以砍断双脚相威胁,强行向蒙某索要人民币3000元。蒙某害怕受到伤害,就筹借了3000元交给两人之后报警求助。
大化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明升、韦明利以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两被告人案发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遂作出上述处罚。(黄
迅
唐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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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化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