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讯
一对夫妻婚后不久,便开始长达10年的分居生活。近日,经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这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获准离婚。
2001年1月,韦某经人介绍认识覃某,后2人同居生活,并于同年4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2月,韦某生下一男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双方常为琐事争吵。2002年1月,韦某外出打工至今,期间夫妻俩未有任何来往。2人曾多次协商解除婚姻关系,但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未能达成协议。今年初,韦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与覃某长期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韦某要求离婚,法院予以支持;2人分居期间,孩子一直跟随覃某生活,覃某在庭审中表示自愿抚养婚生子并承担全部费用,法庭予以准予。据此,法院判决:婚生子由覃某抚养并随其共同生活。
(黄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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