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从教育战线调入法院系统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1年来,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忠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共产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奉献精神,积极为库区移民排忧解难,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他就是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岩滩法庭法官莫孟新。
21年来,莫孟新记不清调解案内和案外多少起民事纠纷案,也不知倾注了多少心血和汗水,但能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他感到由衷的高兴,也感到满足。
岩滩庭辖区是壮、汉、瑶族聚居区。在多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中,莫孟新尊重少数民族的民风、民俗,在不违反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下,找准情与法的结合点,用当事人能接受的方式主持调解。如羌圩乡坡马村为了拓宽一条村级路面,在挖路基时,将一黄氏祖坟边缘刮去了一些黄土。为此,双方产生意见分歧,相互谩骂,并有大动干戈的倾向。此事处理不好,有可能爆发大规模冲突,由一桩小小的民事纠纷引发群体性刑事案件,后果不堪设想。莫孟新闻警而动,带着书记员迅速赶到现场。从现场情况看,祖坟的边缘确实被刮去了一些黄土,但没有给坟墓的整体造成毁损,把刮去的黄土填补过来,路面改点道是可以的。为此,莫孟新把自己的想法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案,耐心开导,最后双方都表示接受。
1992年3月19日,岩滩电站下闸蓄水,这给法庭人员出门办案带来极大不便,大部分路程是水路,法庭又没有水上交通工具,要雇请船只过渡办案费用太高付不起,只能等着不规律的过渡班次乘船。有时迎着朝霞去,伴着月亮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法官们足迹踏遍了库区的山山水水,跨进千家万户门槛,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促进库区和谐稳定。艰苦的工作环境和不规律的饮食和休息,法庭的每一位同志几乎都患上了胃病。但能给移民调处纠纷,和睦团结,重塑乡情友情与亲情,同志们心甘情愿。
每逢节假日,老莫都让同志们回去团聚,他自己一个人静静地留在法庭值班,放弃与父母妻儿团圆,多少年来他吃不上除夕的团圆饭,喝不了初一的祝岁酒。
21年来,岩滩法庭无一起安全事故,这与莫孟新的长期坚守是分不开的,他也因此受到了院领导的一次次表扬。对此,作为老黄牛的他看得很淡,表示将一如既往牢记宗旨,扎根基层,脚踏实地,立足本职,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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