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讯
近年来,大化瑶族自治县法院通过扎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工作三项重点工作,调整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执行工作取得了无积案、无信访案、无抗法事件和结案率高、实际执结率高、标的到位率高、和解率高、社会评价高的“三无、五高”效果,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反规避执行制度建设成效明显。自2010年以来,大化法院强化对财产的调查和处置力度,采取银行查询、查封、冻结等措施586次,扣划被执行人存款887万元,执结转移存款、隐藏等方式规避执行的案件125件。强化财产保全和财产担保措施,加大对被保全和用于担保财产的执行力度,执结案件43件。依法加强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成功执结96起反规避执行案件。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执结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规避执行的案件31件。同时,该院还逐步健全与相关部门资源共享的信用平台,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曝光、公开执行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公众自觉履行义务的法律意识。
坚持能动司法,和谐化解社会矛盾。大化法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动宣传活动,如曝光“老赖”名单等,震慑规避执行者及其亲属,提高“老赖”自动履行率。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的适用,坚持第一时间赶到执行现场,与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动司法,同时邀请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等监督执行。积极推行邀请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制度,对被执行人有抵触情绪的案件邀请执行联络员参与协调,用真情感化当事人,变“强执行”为“软执行”,构建人性化的和谐执行体系。
三年来,大化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77件,结案477件;实际执结449件,实际执结率94.13%;标的3351.36万元,实际执结标的3208.21万元,实际标的执结率95.73%;执行和解结案390件,执行和解率81.76%。为此,该院自2010年已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2011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0)大法执字第137号执行案被评为全区法院精品案,该院执行局被广西高院评为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获全区法院先进单位称号。
(李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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