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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化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解 家具气味刺鼻 商家无条件退货

来源:河池日报 2019-04-29 10: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邝文强通讯员朱冬艳)近日,经大化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解,因家具发出刺鼻气味,销售商家无条件退货并全额退款13400元。消费者对此非常感激,向该局送去写有“真心为民办实事,消费维权解后忧”的锦旗。

今年4月初,韦女士在某家具生活馆购买了衣柜、书柜、床等家具,价值13400元,家具安装后,入住发现室内有一股刺鼻的味道,眼睛也被刺激得想流泪。韦女士随后和商家联系,告知实情,要求退货,商家不同意。商家说这是厂家直接发的货,和自己无关,让她与生产厂家联系。厂家不理不睬,商家一味推诿,无奈之下,韦女士投诉到县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接到韦女士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双方取得了联系。商家表示,自己的家具不可能存在有毒物质超标的现象,如果有这些情况也是生产厂家的事情,不同意韦女士的退货要求。生产厂家同意到韦女士新居给家具除臭除味。韦女士表示不愿意,担心存在隐患。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

据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工作人员告诉商家,像韦女士反映的这种情况,商家对被投诉问题负有举证责任,其需要拿出自己售出的家具有毒物质不超标的证据。

最终,商家和韦女士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家具进行退货并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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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化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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