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近日,东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必勋婉拒1万元“红包”的事在该院传为美谈。
送“红包”的彭某是南宁某建筑公司经理,该公司因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于2009年诉至东兰法院。案件经审理后,法院判决由被告东兰县某建筑公司及东兰县某局支付工程款125985.6元给彭某。判决生效后,恰逢被告东兰县某建筑公司倒闭,两被告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彭某无奈之下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黄必勋接案后,多次做两被告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于今年9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东兰县某建筑公司支付10万元工程款给彭某,2万多元余款及利息彭某自愿放弃,使这起长达3年的执行难案划上圆满句号。彭某出于感激“送礼”,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几年来,东兰法院努力营造“公正廉洁为荣,贪婪腐败可耻”的思想,在立案大厅、楼道、会议室、审判庭等处悬挂为官、做人、廉政、处事等名言警句、励志字幅,起到警钟长鸣、净化心灵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同时,东兰法院还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地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009年以来,该院干警自觉拒绝吃请上百次、拒收礼金礼物折款29700多元,十几年来,无人因廉政违纪被处分,2011年7月,该院被河池市纪委授予纪检监察工作集体三等功。
(黄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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