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10月28日,东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当场领到被告支付的3万元货款。
陈某在南宁经营有建材门店。2012年10月6日,覃某从陈某处购入一批建材,双方当天进行结算,共计货款3.2万元,覃某向陈某出具欠条。此后,陈某多次追款未果,便想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今年10月28日上午,陈某从南宁赶到东兰,准备向东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天下午,陈某来到法院立案。得知陈某行程较紧,为了方便其诉讼,立案庭快速审查办理好立案手续后,立即通知覃某前来法院领取法律文书,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覃某当庭兑现货款3万元,陈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这起拖了近一年的纠纷顺利解决。
(顾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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