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据广西河池市政法委官方微博“河池政法”消息,针对网民关注的余某控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检察院黄东坡(已被免职)强奸一事,广西河池市委政法委昨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做出回应。
回应称,黄东坡承认与余某发生过2次性关系,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
关于余某男友徐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回应指出,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间,徐某以黄东坡强奸余某为由,3次到东兰县检察院对黄东坡进行威胁。并于2014年2月至3月间,先后35次通过手机短信威胁黄东坡,向黄索要现金。
回应还指出,余某控告网帖提到黄东坡有亲戚在河池市检察院担任领导的情况。经查,河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道强系黄东坡舅舅。事件发生后,白道强主动申请回避,河池市检察院检察长同意其回避。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 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正对余某控告的情节作进一步调查。
回应如下:
一、关于余某控告黄东坡强奸事件
经联合调查组调查,掌握如下主要情况:1.#2014年3月6日上午11时许,余某男友徐某涉嫌敲诈勒索被东兰县公安局传唤,当日15时许,公安机关询问余某时,余称,2013年8月29日晚11时许,黄东坡送其到自己的出租屋后聊天,30日凌晨约1点多俩人发生了2次性关系(黄均带避孕套),后俩人同睡在一张床上至凌晨6时许。余某认为,其与黄东坡只是发生性关系不是强奸。
2013年8月30日上午,余某用手机与其男友徐某通话,告知其与别人发生了性关系,未讲到被强奸。
2.#联合调查组找余某问话时,余陈述的发生性关系经过与公安机关询问余某时余的讲述一致。
3.#在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余某才于2014年3月12日到东兰县公安局报案,控告黄东坡对其实施强奸,但提供不出任何证据,公安机关在接警后通过现场勘查也未能提取到任何物证。
4.#2014年8月7日,黄东坡被 停职后,经联合调查组反复做其思想工作,黄东坡于次日承认与余某发生过2次性关系,其讲述的发生性关系过程与公安机关询问余某时余的陈述基本一致。
二、关于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件
经联合调查组向办案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了解,掌握如下情况: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间,徐某以黄东坡强奸余某为由,3次到东兰县检察院对黄东坡进行威胁。
并于2014年2月至3月间,以“要你的手脚” 、“你全家都跑不掉”、“你女儿很可爱,以后应该是美女,我等得起”等内容,先后35次通过手机短信威胁黄东坡,向黄索要现金。3月6日上午,徐某共发9条手机短信给黄东坡,要求黄交付15万元现金,并不断变更交钱地点。黄东坡于当日上午11时04分报警,后到徐某指定地点将现金交付徐并离开。
数分钟后,公安民警将正在离开现场的徐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15万元人民币。(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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