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立标)
8月25日,网友“老百姓7210”以“东兰交警这种罚款是否合法?”为题,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听说东兰县城将要取消三轮车客运,但不见宣传和动员。每天到处抓那些客运三轮车,抓到后便罚款1000元到3000元不等,交钱后又放岀来,这种罚款是不是太重了,难道就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解决吗?
9月12日,记者在东兰县采访,了解到该县的三轮车客运问题较多,交警处罚标准完全按上级文件规定。对违规的客运三轮车罚款高达1000元到3000元的情况不存在。
据其他网友反映,东兰县城的三轮车除了办有正规手续的之外,还有很多的黑三轮车存在,有些三轮车连牌照都没有,甚至电动车加一个车棚后就上街拉客营运,如此真真假假,变成满街都是三轮车。其次是司机随意违规驾驶,大部分的三轮车驾驶员根本不按交规行使,不打方向灯随意掉头、随意在路中间停靠等。三是乱收费。若乘客上车不讲价,短短的路程,下车就收3元、4元,从电影院到新车站,收费7元-10元,有时还按人头收费,比出租车还贵。四是车况差。一些三轮车后面的两个轮子摇摇摆摆,刹车灯、方向灯基本都不亮,如此车况也能营运?
针对网友的提问,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8月26日核实答复称:城内是否取消客运三轮车不是由公安交警能决定并实施的,目前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城区营运市场的管理还在调研和筹划中。
对于处罚的标准问题,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说,查处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是根据当事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广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的规定,对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均有不同的处罚,如:驾驶拼装、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500元罚款,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以300元罚款,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以300元罚款等。对违规客运三轮车罚款高达1000元到3000元的情况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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