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1月26日上午,东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罗荣辉等领导到该县法院,举行“市级文明单位”授匾仪式,将“市级文明单位”牌匾交到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家国手中。
近年来,该院先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先后投入25万元建成廉政文化室;投入6万多元建成百米文化长廊;投入7万元建成干警健身室;投入25万元建成塑胶地板篮球场;投入20万多元建立两块电子显视屏,开设视频文化教育课堂;投资130多万元建成四个配备录音录像、视频制作、证据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清科技法庭;投入70多万元对审判综合楼进行装修;投入6万多元在一楼大厅建立案件查询系统;投入1万多元制作40多块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宣传牌。2014年,该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最高法授予“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区高院授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自治区纪委命名为“广西第一批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全院有17人次获得县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黄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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