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韦志斌说起家乡菜,我首先就会想到一个名字——“诺登”。我的家乡在河池东兰县的一个小乡村,每年春节回老家,我每天最常态的生活状况是:这家吃完那家吃,族里村里轮番地来。每到一家,宴席上,主人最先要做的是,端起一大盘菜,沿着桌挨个地往碗里夹。“来来来,快来块‘诺登 ’。”盛情不容你拒绝。
“诺登”是家乡壮话的音译,“诺”意为“肉”,“登”意为“炖”,合起来就是“炖肉”的意思。做法很简单:把猪脚砍成 一块一块拳头那么大的,加点八角和柑子皮,放大锅里炖一个小时左右就行。“诺登”的做法虽简单,但在家乡的宴席中,却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甚至可以说,少了“诺登”的宴席,就不是宴席。为什么?就因为它块大 、分量足。桌上有了“诺登”,就意味着这一顿的重要性。
小时候,“吃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逢年过节 、喜嫁婚宴,平时难识肉味。因此每遇上这样的宴席,我第一眼都先盯着桌子上那一大盘“诺登”,这时主人往往会善解人意地首先端起那个盘子,挨个地给我夹。“诺登”很香,而且软得仿佛入口即化,那时候,一大块的肉刚到碗里,我马上用手拎起,大快朵颐,吃完还不忘记舔手指,那种味道,似乎已经留存在我心底。
如今生活好了,“吃肉”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是多么的奢侈,一块“诺登”下来,可能就不想再吃第二块。但是,每到一家,无论是多熟悉和随便的关系,主人还是会习惯地往你碗里夹“诺登”。大部分时候,我都会把肉接过来,然后又放回盘子里,主人笑了笑,也不会说什么。这并没有什么礼貌不礼貌的问题,他给你夹最大的肉,表明对你的重视,接了下来,就表明你领了这份情。
夹“诺登”,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变成了一种习俗化的仪式,承载着村里人对于生活的一种古老记忆,无论你需不需要吃这块肉,你都必须要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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