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东风
冯敏桂
特约记者
覃凤勤)“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去年11月,我局依法审批了东兰供电公司递交的特殊工时制度申请,对公司电力调度值班、变电运行值班共两个岗位39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这是我县迄今为止所作出的第一份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对依法规范我县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用工等行为,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近日,东兰县人社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去年,东兰县首次把《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两部法律的执行情况列入全县绩效考评工作内容,并重点考评企业用工规范化程度,对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评分细则,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考评,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县96家企业与2390名职工签订了规范的劳动合同,签订率92%,有效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合法用工意识。
在具体工作中,东兰县通过开展“2014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宣传周”活动,深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街道、乡镇、建筑施工场所等地,通过现场提供咨询、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重点宣传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增强单位职工的法律责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既赋予了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金箍棒”,同时,也给用工单位套上了规范用工的“紧箍咒”。
深化劳动维权执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东兰县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程序,积极创建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办事责任公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创建河池市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加强劳动关系工作,督促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处理劳动投诉、举报案件,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结案率96%以上;探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去年,东兰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要求,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通过建立健全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去年,该县9个重大建设项目缴存了57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效预防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劳动部门也使用维权“金箍棒”,主动进行劳动监察,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去年,全县执法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30户,涉及劳动者5360人,为220位农民工追发工资236万元,补签、续签劳动合同311份,督促47户用人单位为340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155万元。共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3件,按期审结33件,结案率达100%,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为47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45.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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