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日前,东兰县人民法院及时召开第一季度工作汇报会,分析研究工作形势,主动采取六项举措,有针对性地创新审判管理和办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20日,东兰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11%。其中新收案282件,旧存64件,结案163件,结案率47.11%;调解案件77件,调解率77%,结案率和调解率较低。
提高审判流程管理水平。由审管办加强对各个审判环节的管理控制,明确工作流程,严格审限变更和结案确认归档管理,对审判流程的各项信息及时检查、核实、通报,形成有效、系统、科学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同时,全力做好审判管理新系统的培训和应用工作,强化全体干警的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新系统相关数据准确有效。
完善重大案件讨论制度。为改变以往个别办案人员“单打独斗”和合议庭“合而不议”的现象,提高法律适用水平,减少上诉率和发改率,在全院各业务部门建立健全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各业务庭、合议庭每周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对正在办理的疑难、复杂或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进行讨论,确保每位成员都能发表对案件的看法,集思广益,最后形成统一意见。
形成定期分析总结工作常态。各分管领导定期召集部门干警,对中院的情况反馈和通报等进行分析讨论,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做到“一案一分析”,改进不足,促进提高。
打造综合巡回法庭模式。对现有的东院、隘洞、长江三个基层法庭审判资源进行整合,打造一个以东院法庭为中心,其他法庭为巡回办案点的综合巡回法庭,对三个基层法庭管辖的案件审理进行统筹安排。要求所有审判人员必须驻巡回办案点工作,到当事人所在地去审理案件,减少群众诉累,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截至3月,共开展巡回审判120多次。
实行领导带头办案机制。要求院、庭领导带头主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研究、总结,形成有针对性的审判意见,带动并提高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水平。规定院长每年主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3件,副院长不少于6件。自该机制实行以来,该院院领导共主办、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5件,参加调解、执行案件83件。
加大对案件调解的工作力度。对于离婚、相邻纠纷、涉及民生等案件,要求办案人员要以构建“和谐东兰”作为出发点,坚持推行从立案法官、主办法官、庭领导到院领导的“四级调解”机制,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调解,尽量促使双方和解,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韦潜旺
梁锋
韦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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