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4月18日中午时分,笔者途经东兰县东兰镇巴拉村那么屯附近,见到不少人穿着半身防水裤在齐腰深的小河里电鱼(见上图),与秀美风光极不搭调。
如此电鱼,不仅对附近水域生态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并且对电鱼的人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就曾经有人因电鱼不慎发生过死伤事件。
据悉,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从今年4月1日至6月1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珠江禁渔,河池市范围涉及南丹、天峨、东兰、巴马、都安、大化、罗城等7个县的红水河、刁江及融江部分河段。
笔者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打非法电鱼行为。
吴声雨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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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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