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9月9日,东兰县发布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东兰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2015年建立健全机构,实现统一登记;2016年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行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东兰县各部门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坚持有序对接,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便民利民,切实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更好地服务企业,更加方便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覃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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