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立标
通讯员
韦耀)
近年来,东兰县积极做好城镇居民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县人社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困难,以实际行动使“济贫扶残”落到实处。
近日,东兰县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20元,城镇居民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不缴纳保险费,相关费用由民政部门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据悉,东兰县2016年城镇居民低保、重度残疾人对象超过4500人,为使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县财政支出21.8万元资金安排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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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