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讯
宾阳县女子余某,因前男友借钱不还,多次追讨未果后,便同新男友将其拘禁索债。5月22日,都安瑶族自治县法院以余某等5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对其判处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间,余某与都安县的蓝某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恋爱期间,蓝某曾借用余某6000元。分手后,余某多次讨债未果,便产生了借其安徽籍新男友孙某的“力量”,对蓝某采取极端手段逼其还钱的念头,孙某也答应为女友“出头”。
2011年9月13日14时许,孙某通过雷某找到黄某、刘某、梁某﹙另案处理﹚,经商量后由余某假装同意和蓝某开房为名,将蓝某诱骗到马山县城会面。当日18时许,蓝某从都安赶到马山与余某会面,被雷某等人强行带到南宁市拘禁并殴打。次日18时许,都安警方将蓝某解救,并当场抓获孙某等人。
(黄河清)
新闻推荐
都安讯
5月28日上午,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加图村人头攒动,来自各村屯的蚕农在小蚕共育房前排队领取小蚕。近年来,加贵乡把种...
都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都安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