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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都安地苏中惠编织厂内突发大火,致1人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厂方却称与3人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拒绝赔偿—— 谁为3名火灾死伤者“埋单”?本报

来源:河池日报 2012-05-10 14:17   https://www.yybnet.net/

火灾过后现场一片焦黑。(河池网网友提供图片)

 

■一场大火曝出厂方安全漏洞:村民可随意进入厂房,厂房内汽油作业区7.5米外竟存在明火

■目前厂方仅支付3.3万元抢救费,伤者因无法支付20多万元高昂治疗费被医院中断供药

■都安县已成立“3·25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

3月25日上午8时许,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丹阳村村民覃金花、韦美芳,带着她们编好的一批藤篮,在本村村民蓝剑的带领下,进入地苏乡中惠编织厂的厂房内。

今年33岁的蓝剑,自2003以来就一直为中惠编织厂代收竹藤草芒编织品,被带进来的覃金花和韦美芳二人,是他请来的帮手,平时靠编织藤织工艺品养家糊口。

当天上午,在蓝剑的指挥下,二人像往常一样,在厂内晒场西南部架起两个胶桶,装满自己带进来的汽油,用来稀释沥青漆,然后把藤篮浸泡进沥青漆里面,再捞出来晒干,就算完成了藤篮“过油”加工。

40分钟后,两条火苗突然从装满汽油的胶桶里冲腾而起,一旁正在加工作业的覃金花、韦美芳瞬间被大火吞噬,蓝剑也被火苗燎伤。火势随后蔓延,30多平方米的厂房内所有物品化为灰烬,一片焦黑……

一场来势“蹊跷”的大火

大火发生后,三人被立即送往都安县人民医院并转院抢救。覃金花全身大面积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重伤者韦美芳,目前因为没有能力继续支付高额的医疗费,已经被医院停止供药近一个星期,伤情开始感染化脓。

近日,网友“潇湘竹影”在河池网河池论坛“河池民声”发帖披露了这起事故,同时还代表受害者家属举报,称中惠编织厂事后推脱责任,不愿给伤者支付医药费。5月5日,记者赶赴事发地都安县地苏乡进行调查采访。

记者在失火地点看到,火场已被清理,两个被烧得只剩下小半截的胶桶,仍然摆放在火场的角落里。在火场一侧靠墙壁位置,安装有消火栓。

据都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认定,这起火灾事故是因为厂房内汽油长时间挥发,而距离汽油7.5米处正在使用明火,导致汽油蒸气遇明火发生燃烧。火灾烧毁藤编竹篮及原料一批,直接财产损失4.2万元,重伤2人(其中1人事后抢救无效死亡,编者注),轻伤1人。

那么,是谁竟然会在易燃性极强的汽油桶旁边生起明火,从而导致这起惨剧?蓝剑称,当天上午,他带领覃金花、韦美芳二人进入厂房“过油”,期间,同样负责为中惠编织厂代收编织品的另一位村民韦永洋不知何时进来了,在未告知他们的情况下,就在附近点火烧水浸泡编织材料,从而引发了火灾。

韦永洋接受采访时却表示,当天,他确实是在厂房内生火,但他生火在先,蓝剑进来在后。蓝剑进来后,竟然在火源旁边架起胶桶盛放汽油。

不过,当时现场并没有第三方人员在场,厂房内也没有厂方的任何工作人员,因此双方的说辞均无法得到旁人佐证。

医疗费用“索赔”路漫漫

5月5日下午16时,记者来到了地苏乡丹阳村,覃金花、韦美芳的家属纷纷向记者苦诉索赔医疗费之难。

“4月18日下午4时,我爱人在广西医科大抢救无效,已不幸去世了。”死者覃金花的爱人蓝标志十分悲痛,他告诉记者,覃金花被烧伤后,送进都安县人民医院抢救,病情没有好转,3月26日转院至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经过十多天的治疗,最终还是离开人世。为医治覃金花,家里已经欠下28万多元的巨额债务,但多次向中惠编织厂索赔医疗费,均未果,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处理。

重伤者韦美芳的儿子蓝益告诉记者,母亲现在转院到了南宁的303医院,因为没有钱支付医药费,院方已经中断供药快一个星期了。“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我们一家根本支付不起。”蓝益说,母亲的医疗费用目前已高达10万余元,但还要做4次大小腿修复手术,每次需花费3.5万元。他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反复帮妈妈擦洗身体和护理伤口,每个动作都要小心翼翼,怕再次弄疼母亲。

5月8日晚,蓝益又给记者打来电话,哽咽着说,因为缺乏有效治疗,母亲的伤口开始出现感染和化脓现象。

中惠编织厂一位负责人莫高智称,在这次火灾事故中,厂方也受到了损失。“况且,出于人道主义,事故发生后,我们积极送人到医院抢救,已支付了3.3万元医药费。如果非要厂方承担责任,那只能由对方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决我们负多少责任,我们就承担多少责任。”

这位负责人认为,覃金花、韦美芳二人是蓝剑带入厂区的,而蓝剑与编织厂签订的只是藤制品购销合同,并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且厂方与二人也没有雇佣关系,事故责任不在厂方,所以不同意再支付医药费。

然而,覃金花、韦美芳的家属却认为,编织厂疏于管理,这才导致韦永洋违反安全生产要求,在充满汽油的厂房内生火,从而导致火灾。事故现场是在厂内,死伤者也是在厂内做工,火灾事故第二天,厂方就匆忙清理现场,把韦永洋生火的火灶搬得一干二净。这起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厂方应对事故负完全责任。

记者在采访莫高智时,提出过两个问题,第一,蓝剑、覃金花、韦美芳3人既然不是厂方的员工,为什么可以不经任何登记和许可,就能自由进入厂房内?第二,在面积仅30多平方米的厂房内,却同时从事明火和汽油稀释作业,这么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为什么厂方不进行制止?或者防患于未然,把明火作业区与汽油稀释区隔离开来?但是,对于这两个问题,莫高智均未给出回答。

附近一些村民表示,“村民可以随意进入厂房里面做事,编织厂对此管理不到位。如果不是这起事故,也没人注意这里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政府成立调查组介入处置

藤编行业是都安县地苏乡的特色产业,全乡目前拥有藤编企业18家,从业的村民达3万多人,2010年,藤编产值达1.29亿元,产品畅销英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起事故目前已经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地苏乡党委书记黄仁敢告诉记者,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都安县日前已经成立“3·25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此外,当地党委、政府除了做好受害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外,还在努力做厂方的思想工作,希望厂方能再拿出一些钱来医治伤者。下一步,还会为伤者家属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资金”。

据了解,目前韦永洋已经支付2.68万元给伤者,而同样作为受害者的蓝剑,则为死伤者垫付了近20万元的医药费用。“我只能这样做,才对得起他们。”蓝剑说,为了筹钱,他已经卖光了家里值钱的东西,不管以后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责任方是谁,“目前,当务之急应该是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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