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为能多次往来港澳,一女子在用本人证件办好港澳通行证之后,又持其胞妹的身份证件重复办理港澳通行证,岂知,她的这种行为不但误了她的行程,还因违法被拘5日。
4月18日下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雅脉村加福组居民苏某,急匆匆来到县公安局办证大厅,递上身份证件,要求工作人员为她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工作人员受理后,通过对其本人及其身份证件、人口数据库相片等相关信息进行认真、详细比对,结果发现其本人长相与证件上的相片不大相符,工作人员于是巧妙地通过网上查询其家庭其他成员信息,发现其所持的身份证系其胞妹的身份证。通过对苏某进行耐心的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苏某终于承认,她为了能多次往来港澳,怀着侥幸的心理持胞妹的身份证欲办理多张往来港澳通行证。
苏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警方依法对苏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覃东日
覃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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