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走访、勘验、鉴定等一系列艰苦工作,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警方查清了2个多月前发生在该县境内的一起复杂而棘手的交通肇事案件。
夜间飞来横祸
今年3月12日晚,环江县洛阳镇江口村平新屯一村民出门办事。当晚19时30分左右,该村民看到平原路口的路中躺着一个人,一辆摩托车倒在不远处。该村民意识到出了交通事故,赶紧叫上其他3人一起去现场查看情况。到场后,他们发现躺在路上的男子已经没有生命迹象,遂立即报警。
19时36分,另一场意外发生了。“第二次碰撞过后,躺在地上的男子消失了。”一名目击村民说,一辆小轿车驶过事发现场,撞上了躺在地上的男子,男子就不见了踪影,轿车也没有停下。
案发后,环江交警大队洛阳中队民警很快来到现场。最后,受害者覃某的尸体在距事发地点约350米外的公路上被找到。
交警部门经过对现场初步勘查发现,男子是在遭受两次碰撞、碾压和拖带的过程中死亡。环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董新华说,他们在现场没有找到2辆肇事车遗留的碎片,只发现一辆肇事车留下的水印,可以确定是货车。
3月13日,第二次肇事的女司机谭某到交警部门“自首”。谭某说,当时天下着小雨,车速大概是六七十公里,她看到几个人在路边,随后感觉车子轻轻跳了一下,但没有在意。
谭某称,行驶了一段距离之后,其在一拐弯处将车子停下,并与丈夫围着车子转了一圈,但没有发现异常。谭某夫妇越想越不对劲,刚才可能是撞上了什么东西,于是试图拨打电话报警,但由于紧张,拨错了报警号码,2人便改拨几个朋友的电话,让朋友帮忙报警,随后驾车离开现场。
办案民警透露,警方委托相关机构对谭某的车辆进行检测和现场调查发现,受害者覃某被第二次撞击时,整个人都卷入了车底,挂在底盘下面。警方排除了谭某肇事逃逸的可能。
在追查肇事货车时,一辆低速货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这辆货车在经过收费站时,司机下车看了一下车头。”民警说,他们随后找到了货车司机蒙某,并在货车的前轮处找到了两车相撞后留下的痕迹。
3月18日凌晨,蒙某交代了其肇事逃逸的经过。12日下午,蒙某驾驶一辆二手低速自卸货车,载木运往林板厂。19时许,当行至平原路口时,货车和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被撞倒在地。“我下车看了一下,他已经没有救了。”蒙某说,他听说碾死一个人要赔几十万元,于是驾车逃离现场。
卸完货后,蒙某将此事告诉一个朋友,朋友劝其自首,但其认为逃逸已成事实,一直没有报案。
作出责任认定
3月27日,环江交警向当事各方告知尸检结论,并送达了《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2天后,应死者家属要求,警方参加了对覃某尸体的第二次检验工作。
5月中旬,覃某的家属收到了第二次尸检结果。这次尸的结论和第一次基本相同,交警部门采信了这次尸检结果,并在5月24日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蒙某驾驶性能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在致人重伤的情况下驾车逃逸,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轿车司机谭某和死者覃某负次要责任。
然而,覃某的弟弟说,覃某被撞后,其左股动脉断裂、挫裂,只是出现休克,并没有死亡,覃某应该是在濒死期被谭某第二次碰撞和碾压头部后,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的。
“人死后再受创,血液就不会再凝结了。”环江交警大队法医韦晓说,警方尸体解剖表明,覃某在第一次事故中已经休克死亡,“在两次碰撞、碾压间隔期,覃某的细胞仍然有部分存活,说明他处在濒死期”。
韦晓说,根据事发时的条件和环境,动脉大出血的覃某救活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董新华称,交警部门既不想冤枉谭某,也不想让死者家属感觉不公,经过多次讨论和权衡才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目前,死者家属和肇事司机蒙某先后向河池市交警支队递交了复核申请。
南宁市资深律师赵明堂说,目前,法律上还没有对濒死期做出严格的界定,要看两次伤害的轻重来判定责任。通过尸检得知,覃某第一次被撞后,无论如何都会最终死亡,所以谭某在事故中应当负次要责任。赵明堂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法律上是经得起推敲的。
(覃东日
黄红顺)
新闻推荐
一、纳牛仪式时间:2012年6月29日下午5:00-6:30地点:环江西河岸(暂定)简介:“纳牛...
环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