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9月3日上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院思恩法庭审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告罗某的监护人自愿赔偿原告蒙某20700元。
经查明,今年3月5日17时许,从学校放学返回村庄的蒙某(6岁)和罗某(12岁),与另外2名小孩在房前旱地玩耍。期间,罗某拉开自己做的弓箭并弹出,射中站在正对面不远处的蒙某左眼。事发后,双方父母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蒙某左眼球穿通伤,后共住院24天,支付医疗费5147.1元,并鉴定为八级伤残。
庭审中,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韦佩琼
卢学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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