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村妇卢某,假借相亲之名诈骗单身男子钱财,还窃取对方财物。10月15日,环江县人民法院以卢某犯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0年3月,卢某谎称其夫已过世,委托黄某为其介绍对象。不久后的一天,黄某将卢某介绍给单身男子谭某。当天,卢某假借女方第一次到男方家应按当地风俗习惯,付给“进门费”为由,诈骗谭某500元。几天后,谭某提出到卢某家认亲,卢某则带着谭某来到下南乡谭某某家中,让谭某某冒充其父亲。随后,又以各种理由多次骗取谭某金钱共计3300元。2011年5月的一天,卢某趁谭某外出之机,将谭某存放在自家墙洞中的1600元现金盗走。
法院审理查明,卢某还曾用相似手段,骗取另一男子5300多元。卢某被抓获归案后,其亲属代为退赃7000元。根据卢某的犯罪事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卢学知
廖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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