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说,我们不缺少各类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根本在于制度建设,而制度建设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现行制度的执行力还存在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违规违纪现象,归根结底是内部控制不力,致使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因此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当前干部执行力不强的主要原因
(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变化,原有的制度将会逐渐呈现出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在相关制度上,还存在着缺位失修等漏洞,严密性不强,存在较大的“盲区”,制度制定与执行脱轨。(二)领导对执行力重视不够,认为只要制订出制度就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忽略了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致使制度不能起到实质性的约束作用,成为“摆设”。(三)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机制匮乏。没有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制,不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四)对违规处理不及时、不严厉,致使干部职工思想麻痹,认为制度执行不执行一个样。
二、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对策与思考
针对影响制度执行力的“软肋”和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是提高执行力的根本。科学健全的制度体系对于我们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业务流程、防控廉洁风险等许多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一要全面性。要围绕单位职责和主要业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不留死角,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二要简明性。制度简单好记,易懂实用,让单位每个人做到耳熟能详。三要严肃性。当前我们缺乏的不是制度本身,而是有效的执行。首先必须强调领导者的引领导向示范带头作用至关重要,律人先律己,己正才能正人;其次是必须明确违反制度的惩治措施,真正做到违反制度必究,才能有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四要修正性。要努力形成一套从计划、编制、征询、修改、评审、审批、宣贯、执行、监督、反馈、评价、修订的规章制度持续改进机制,及时调整制度不适应现代管理的部分,保证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提高制度执行力,关键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树立“标杆”。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对整个社会起着示范、导向和推动作用。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制度,行动先于群众、标准高于群众、要求严于群众。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必须坚守制度“底线”,不越“雷池”、不闯“红灯”,坚持制度刚性特点,不折不扣地执行。
(三)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突出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不仅取决于自觉,还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健全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三位一体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二是实施网络问政和问效问责及媒体曝光,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结合岗位风险防控机制措施,狠抓作风效能建设;三是健全督查机制,由党委、政府牵头,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监督力量,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重点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对干部的执行情况实行重点事项全程督查、紧急事项即时督查、日常事项定期督查,多管齐下,立体约束,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执行工作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四)严肃责任追究,增强制度执行力的刚性。认真解决制度执行力这个根本性问题,把问责“利剑”指向不执行的人和事,在问效问责中强力推动制度落实。一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工作制度,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具体操作规则,把问责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二是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坚决问责,并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做到奖罚分明。三是查处破坏制度执行的行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带头破坏制度、有意干扰制度执行的行为,不能“下不为例”,要从重、从严追究责任;对变通执行制度,打擦边球、钻漏洞的行为,及时查处,防微杜渐。四是从严责任追究。问责既要对事、更要对人,对制度执行不力进行责任倒查,出了问题按责任层层追究,采取组织措施离岗培训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使有权者不敢以权谋私藐视制度,位高者不敢以身试法无视制度,从而增强制度的威慑性和严肃性。(作者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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