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被执行人因忽视法院裁定,擅自转让法院查封财产,8月15日覃承(化名)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环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韦某与覃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中,于2013年1月7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查封了覃承的桉树林木960亩。裁定书及查封笔录中,法院已明确告知被告覃承,法院查封的财产不得擅自买卖、转让、赠与。2013年5月10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覃承不履行偿还原告韦某55万元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当事人举报覃承将法院查封的林木进行了转让,法院执行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查看。经调查,原告反映的情况属实,被告覃承将法院查封的林木以240万元转让给案外人黄某。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
(覃志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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