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68万元的公益林地补偿费让两个生产队的群众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相关部门几次组织协商都没有结果。近日,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驻村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两个生产队终于达成了分配方案,化解了一场纠纷。
在建的环江至金城江二级公路项目正好经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福龙村下良屯一、二生产队的集体公益林地,经丈量计算,下良屯获得占用公益林地补偿费680000元。但是,就该款的分配,两个生产队产生了矛盾,一方认为,不管哪方人口多少,按照两个生产队平均分配;另一方认为,按照全屯人口平均分配,两队争执不下。该院驻福龙村法官韦顶甲、韦佩琼接到当地政府邀请参与调解后,首先听取了各方的陈述和建议,然后综合各方的意见,在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详细阐述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最终达成了分配方案,在场的村民一片叫好,款项也于当天分配到每个村民手中。
(卢学知
韦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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