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据2月3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环江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的情况,该公司存在建设项目6组自动缫丝机及2组打绵机投入试生产运营并向外排污现象。2月5日,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该县环保局指出,该公司在未取得该建设项目的试生产批复、污水处理设施主体未安装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按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运行的情况下,就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要立即停止生产,停止违法行为,在未取得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前,主体工程不得投入试生产及使用;同时,要加快环保设施的建设进度,加强对新《环保法》的学习和宣教,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该公司法人代表表示,立即停产,抓好整改,杜绝环境安全隐患。
当天,县环保局同时下发了关于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的通知。
(谭慧霞)
新闻推荐
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八,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苗族乡长北村迎来一年一度的芦笙节。节日吸引了来自乡内外的数百名各族同胞前来参加。
&nb...
环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