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隆
实习生
黄长仲)9月12日至13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大发上将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到河池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了解河池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少数民族干部选拔配备情况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制定和实施情况等。
12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河池)座谈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世勇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张永义、梁胜利、戴绍安等领导出席座谈会。
黄世勇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到河池开展执法调研工作,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河池这个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关心和厚爱。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产生了极其丰富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等综合效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深入人心。同时,随着时代的变化,形势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充满了期待。长期以来,河池全面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促进全市经济提质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
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黄世勇建议,国家在合理开发少数民族地区资源、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和倾斜;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上要进一步实现具体化和规范化;在少数民族干部选拔配备上,要增加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渠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不仅要看文凭,更要看水平。
听取汇报后,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河池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取得的成绩。孙大发表示,座谈会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既简明扼要又主题鲜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分量和针对性。河池不仅是民族地区,也是革命老区,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极大牺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更应该给予关注和关照。河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尽管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但在中央和自治区的领导下,通过自身努力仍然取得了很大成绩。检查组将把河池提出的意见建议带回去,进行消化吸收,汇总梳理,通过人大监督促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和完善,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13日,执法检查组还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陈双村(移民新村)龙江毛南族屯、双乐苗族屯,南丹县里湖瑶族乡白裤瑶族生态博物馆、王尚屯,丹泉酒业工业园等地实地调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凌志勇,自治区人大民委主任委员何龙群、副主任委员吴穆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黎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银建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以德参加座谈会或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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