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家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的原告韦某与被告龙某是一对很好的酒友,被告龙某以与原告是多年的好友为由,多次到原告经营的店面赊购水泥,因长时间没有向原告支付货款,被原告诉至法院,3月16日,案件经环江法院驻村法官现场调解,被告当庭给付货款58350元。
被告在承建工程期间,于2014年8月至9月多次到原告经营的店面赊购水泥,2014年11月30日双方结算,被告欠水泥款108350元,当天被告给付货款5万元,余款被告写下欠条,承诺2个月后付清。可期限过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索,被告总以建设方尚未支付所欠其工程款为由,拖着未予支付给原告。原告找到辖区驻村法官,法官接到诉状后,于当天随原告找到被告,向被告解释了法律的具体规定,被告也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当庭主动付清全部欠款。两酒友再次举杯相碰。
(卢学知
韦佩琼)
新闻推荐
环江讯
3月29日上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专职审委、各部门负责人来到望峰山烈士纪念碑前举行“‘两学一做\’,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
环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