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男子彭某,以不同组合多次带领3名未成年人盗窃摩托车,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罗城县人民法院以彭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对彭某非法所得15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2年10月28日至2013年3月10日间,彭某以不同的组合,伙同未满18岁的罗某健(另案处理),未满16岁的韦某和罗某生实施盗窃,在罗城县一商务宾馆人行道上、宝坛乡四堡村、罗城县人民广场厕所附近等处盗窃3辆摩托车。经鉴定,3辆摩托车共值10570元。破案后,被盗摩托车或主要零部件均发还受害人。
2013年3月11日,彭某又伙同韦某、罗某生驾驶一辆摩托车窜至罗城县乔善乡乔善社区古立小学门前,发现一辆无人看管的摩托车,3人商量决定偷该车,由罗某生放风,彭某和韦某将摩托车推走。车主发现后迅速追赶,彭某和韦某弃车逃跑后被赶来的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6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彭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被盗的3辆摩托车和一辆被拆散的摩托车主要部件均被追缴并返还失主,对彭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唐雪云
余文波)
新闻推荐
今年1至9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税局共办理纳税申报车辆共2957辆,同比增加92辆;共征收车辆购置税653.6万元,同比增收108万元,增幅达19.77%。
 ...
罗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