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讯
日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件时,法庭里传出的全是当地方言“仫佬话”。原来,因为案件被告人——现年70岁的老太太吴某只会“仫佬话”,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和桂柳话。为此,审判长和公诉人说起了“仫佬话”审理案件,让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2013年3月4日14时许,家住罗城县天河镇集城村的吴某到位于本屯对面“朝谢岭”(地名)进行烧地除草时,因用火不慎引起了森林火灾。案发后,经技术人员鉴定,过火面积为708亩,其中有林面积485.9亩。4月28日,吴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逮捕,当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1月20日,该案庭审前,审判长发现,吴某既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和桂柳话,无法与其进行顺利的交流。于是当即与人民陪审员和公诉人沟通,决定用吴某通晓的“仫佬话”进行庭审。在审判过程中,审判长全程使用“仫佬话”主持庭审活动,公诉人采用“仫佬话”宣读起诉书,并针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询问、举证、辩论,使得法庭审理能够顺利有序开展。
庭审结束后,吴某说:“今天的开庭,审判长和公诉人说的,我都能听明白。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好我的案件。”
(唐雪云
毛敬义)
新闻推荐
罗城讯
2009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被列入广西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之一。5年来,该县在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
罗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