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昌亮
见习记者
陆寿欢)日前,网友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反映,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云河苑小区天蓝物业公司恶意对小区大面积断水,导致群众生活用水困难。情况到底如何?记者为此深入现场采访。
据悉,2014年,该小区部分业主入住后,对小区绿化面积不够、门卫室设置不完备等硬件设施很是不满。今年6月4日,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交纳2014年5月29日至今年5月15日的公摊电费(电梯、路灯、楼道灯、二次加压供水系统),部分业主认为该项目缴费不明,不愿意交费。今年7月25日和28日,物业公司先后对该小区不交费的业主进行停水,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收取费用没有发票,又说不出缘由,凭什么叫我们交钱?”住在该小区1号楼的业主韦素珍说,她对所交的电费表示不了解。
“物业乱收费,每月100元钱的停车费太贵了,而且物业公司要我们把物业管理费、水费、公摊费几个费用捆绑在一起交,我不同意。”住在该小区2号楼的业主莫苇说。
针对部分业主提出的问题,云河苑小区天蓝物业公司总经理左少立告诉记者,2015年9月15日,罗城县东门镇供电所开始接管该小区的用电问题,查出用电量多出了22万度,电费由物业公司垫付,垫付金额12.1万元。由于财务吃紧,物业公司垫付的资金又无法收回,今年6月4日,该公司就以公告的形式要求业主交费。目前,该小区入住121户,至7月中旬还有27户没交费,故此,物业公司停了这27户的水。目前,仍有12户没有交费。
据罗城县东门镇供电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所接管该小区的用电问题后,核查总表发现该小区的高压总电表电量跟低压总电表电量相差22万度,主要是小区的低压总电表有两根线没有连接到高压总表,从而使低压总电表跟高压总电表的用电量存在误差。
“如果多出来的电是开发商用的呢?又没有凭证、发票,凭什么叫我们分摊?”住在该小区2号楼业主潘恒立说。
“误差电量是从2014年5月29日至2016年5月15日业主入住后产生的,供电所都有详细的客户抄表结算清单。”对此,物业公司左经理回答。
记者在天蓝物业公司之前贴出的公告上看到,公告内容对电梯公摊、二次供水加压、公共楼道路灯3种费用的公摊情况详细说明,按不同的楼层,不同的用电量对业主进行分摊。
据悉,天蓝物业公司近期将组织供电部门、部分业主代表召开协商会。目前,被停水的业主已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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