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我只是牵线,应不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尽管南丹县村民韦某在法庭上百般辩解,依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日前,韦某因介绍他人非法买卖爆炸物240公斤、雷管1000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9年7月,宜州籍的邓某、林某(均已判刑)经协商买炸药来开矿、开路、建房,由林某与一外号叫“龙哥”的人联系购买炸药,后“龙哥”找南丹县的韦某帮忙。2009年7月27日,韦某找其亲友莫某(已判刑)帮找点炸药,莫某便联系某选矿总厂炸药库保管员杨某(另案处理)。当晚,杨某以他人名义从炸药库冒领240公斤炸药和1000枚雷管,以9000元卖给莫某。7月29日,邓某从林某处拿到货后,驾驶面包车前往宜州,途经南丹八步收费站时被交警查获。经查,韦某从邓某处获款5000元。
(梁秀鸾
刘春红)
新闻推荐
南丹查获一车无酒类随附单白酒 共计2700件,价值近3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蒙全卫
通讯员
黎宠仙)
近日,南丹县商务局商务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210国道线拉所路段查获一辆东风牌货车运输...
南丹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丹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