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9日的河池市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颁奖晚会上,赵孝文名列其中。家住河池城区南新西路一名李姓的阿姨在河池市第三届杰出青年网络投票期间,看了赵孝文的事迹之后,她毫不犹豫地投了他一票。这位阿姨说:“这样的年轻人,就应该成为河池青年人的榜样。”
赵孝文确实应该成为青年人的榜样。这位1986年7月出生的青年人,投入军营7年来,用他的青春与智慧、热血与执著,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一番非凡的业绩,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军人宗旨,用自己的汗水再一次印证了付出与回报的逻辑关系。
2011年12月4日凌晨5点53分,就在人们还在梦乡畅游的时候,南丹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
210国道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人被困驾驶室,生命垂危。
头天晚上,赵孝文因为公差,凌晨1点多钟才回到营房,上床睡觉的时候,差不多两点钟了。但是,接到事故报告的他,没有丝毫犹豫,披衣下床,带上装备,就和同志们奔赴现场。在救援过程中,一辆挂车因下坡车速过快,刹车失灵,失控后直接冲向车队,先刮到一辆大客车后,撞上停靠路边的抢险救援车尾部。驾驶员赵孝文感觉车辆被撞后,立即采取措施极力控制,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但由于冲击力太大,抢险救援车撞向前面的一辆货车,车头严重变形致使赵孝文腿部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这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场景,在赵孝文7年的军旅生涯中,不过是最为普通的镜头。作为一名消防战士,救火救灾,就是他们神圣的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他们来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哪里需要他们,他们就会像“及时雨”一样“从天而降”,救人民群众之危难于“水火”之中。这个时候,他们往往把自己的生命置之不顾,却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斤斤计较”,他们所追求的就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在任何灾害面前,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这些,对于赵孝文说来,他是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很到位。这从他荣获的各种荣誉中就可以得到证明。在2008年的冰灾中,因工作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被评为“优秀士兵”;入伍至今连续五年荣获个人嘉奖;2011年12月被南丹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2年12月被广西消防总队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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