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在南丹县公安局罗富派出所民警到位的思想工作教育下,7月23日,批捕在逃人员付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该所投案自首。
付某某系该县罗富乡罗富村男青年,现年32岁。2008年11月14日凌晨,张某伙同付某某、张某某等人,以周某的男友岑某欠张某的钱为由,用威胁逼迫和拍摄裸照的手段,要挟周某写下3万元欠条。同年12月16日,付某某、张某、张某某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张某某、张某相继归案并被判刑,但付某某一直在逃。
南丹县公安局今年4月初推行“116”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后,罗富派出所派出民警,进驻付某某所在的村屯,抓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民警进村后积极联系走访付某某的家属,经过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最终促使其家属劝说付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黄理科
高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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