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近日,南丹县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出台了《南丹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居住在该县行政辖区内并拥有该县城乡居民户口、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该规定执行时间从2013年8月1日算起,其补贴标准是:8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80元;100周岁至10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500元;110周岁至11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1000元;12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2000元。
《方案》规定,高龄老年人申领生活补贴,应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高龄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无身份证的,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或重新办理有关证件。
据悉,该县今后还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补贴标准调整时,由县老龄办、财政局、民政局联合提出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吴和青
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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