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讯
5月9日下午,来自甘肃省的当事人袁先生带着一封感谢信来到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他握着院领导的手动情地说:“你们的法官拥有一颗爱民之心,不仅办案尽职尽责,生活上也给了我们很多的帮助!”
据悉,袁先生是甘肃省一家汽车旅游公司的司机。2014年2月23日,他驾驶公司客车由南丹县驶往金城江区方向,行驶至汕昆高速河池段1088公里+440米路段时,与前方道路左侧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客车上24名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随后,河池市交警部门认定,袁先生承担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伤者因赔偿问题将袁先生、汽车旅游公司及车辆投保公司诉至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由于该案涉及人数多,且双方当事人均来自外地,为让伤者尽快得到赔付及早返乡,承办该案的交通巡回法庭庭长刘斌带领庭里的同志,每天奔波往返于医院与各有关单位,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寻求最佳处理方法。
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不懂当地方言,交通庭的法官们多次找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事情,处理细节,耐心为他们答疑解惑,同时,还为他们提供通讯、交通方面的便利。袁先生说,一位姓罗的法官担心他们饮食不习惯,还特意画了地图给他们去找家乡小吃,这让他们尤为感动。
在法官们的努力调解下,伤者与被告方陆续达成了和解协议,如今已顺利返乡。事情得到圆满解决,袁先生满怀感激,他在信中写道:“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公正执法、为民解困,体现了人民法官爱人民的高尚风格,为人民法官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伍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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