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为防止事故发生,开车之前都应检查车辆周边的情况,一酒醉男子开车时忘记这关键一步,导致碾死人。日前,南丹县人民法院以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去年9月13日凌晨3时许,罗某驾驶其停放在南丹县城的客车起步行驶时,因不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导致车辆碾压到拾荒老人何某,造成老人当场死亡。案发后,罗某打电话报警并等候交警处理。经抽血鉴定,罗某属于醉酒驾驶。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另查明,案发后罗某赔偿死者家属5.5万元,同年12月12日,罗某的父亲与死者家属达成补充协议,由罗父代其一次性赔偿给死者家属7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有自首情节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情节后,作出上述判决。
(黄美干
谢欣)
新闻推荐
南丹讯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边查边改,从小处着眼、实处着手,深入基层解决交通管理问题,真心为群众服务,最大限度保...
南丹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丹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