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一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窜到农贸市场里扒窃了一位孕妇的32元钱,得手后离开没多久就被民警抓获。日前,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依法认定陈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4月9日11时许,陈某携带镊子到南丹县城关镇天峨路口和农贸市场入口一带伺机扒窃。陈某在农贸市场入口的同济药店对面发现孕妇凡某买菜后,将钱放入上衣口袋。陈某靠近凡某,趁凡某再次弯腰买菜时,用镊子伸进凡某的上衣口袋,盗走现金32元后迅速离开,随后即被南丹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案发后,民警已将现金32元发还给受害人凡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扒窃他人现金32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陈某曾因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陈某犯罪的对象是孕妇,对其可酌情从重处罚;陈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黄美干
韦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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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