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东风
通讯员
蓝海洋)
9月2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超高的贵州籍货车司机李某持伪造的“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及代收罚款票据,欲逃避交警部门处罚,被民警当场识破。
当日17时20分,民警在对一辆挂贵J号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高的违法行为。当民警欲对其进行处罚时,李某出示了一份日期为9月22日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称当日早上其在金城江已接受处罚。
民警查看这份处罚决定书发现,其格式、排版、内容等与正规文书相似度极高,但纸张手感、公章颜色差异较大,且加盖公章单位是“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城江大队”。该单位的建制在2008年已经被取消。民警推断李某出示的处罚决定书是伪造的。随即,民警对货车做了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室内放有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及代收罚款票据各一本。
据李某交代,他常年往返于粤、桂、黔等地跑服装运输。两个月前,李某在广州白云停车场花100元,向票贩子购买了这些空白的简易处罚决定书及代收罚款票据,根据需要自己填写罚单内容和时间,用于逃避交警检查和处罚,被查获时已用掉了一半多。
据悉,这是桂黔界六寨执勤点2012年7月启用以来,查获的首起数量较多、仿真度较高的伪造、变造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违法行为。目前,交警部门已将该案移送至南丹县公安局,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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