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10月22日,南丹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办理一起所有权纠纷案件时,需要当事人到庭配合调查取证。但考虑到当事人年逾九旬,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于是法官决定到老人家中现场办案。
这是一起因继承房产而引发的纠纷,老人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为继承房产不惜对簿公堂。当天15时30分,法官来到老人家中,并向她说明来意。为更好地取证,法官带上摄像机,对取证过程进行全程拍摄。在取证过程中,老人说到伤心处多次失声痛哭,法官及时对她进行安抚,稳定其情绪。
一个多小时后,法官完成了取证工作。为了让老人放心,法官将询问笔录重新念给她听,待她确认无误后,法官让老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莫谊舟
韦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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