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近日,南丹县森林公安民警将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腹隼雕(见图)送到广西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6月29日,南丹县森林公安局接收到南丹县公安局中堡派出所移交来的一只鹰鸟。随后,南丹县六寨镇弄撒村河坝屯村民刘某来到该局说明情况。原来,这只鹰鸟是刘某在上山的路上发现,并出于好奇将它捕捉回家豢养起来的。中堡派出所民警发现后,告知刘某:此行为是违法的,并把鹰鸟没收。该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民警前往广西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对此鹰进行鉴定。经鉴定,此鹰学名白腹隼雕,为隼形目鹰科的鸟类,是一种猛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目前,这只白腹隼雕已移交到广西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李纯浩 李珂 摄影报道
新闻推荐
南丹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共有应急救援队伍21支1000多人
南丹讯 近日,南丹县应急知识宣传文艺巡演活动,在该县县城和大厂、车河等乡镇轮番上演,群众在轻松享受节目的同时,也学到了不少对自身有利的应急知识。&...
南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