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拘留戒毒所以骄人的业绩,改造了大批在押人员。2012年,南丹县拘留戒毒所获“全区公安监管工作先进集体”,所长符龙平获“全区公安监管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公安厅评定南丹县拘留戒毒所为“二级所”,荣获“全区公安预审监管社会矛盾化解先进集体”,民警杨智获“全区公安预审监管场所社会矛盾化解先进个人”……
从这里,在押人员重新调整人生航向。
监所安全压倒一切
多年来,拘留戒毒所管教民警坚持深入监区开展对在押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利用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这些特殊时期开展对重点在拘、在戒人员的谈话教育,掌握重点在拘、在戒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暴露出来的倾向性、苗头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运用生活中的典型,对在拘、在戒人员进行“四心”教育,(即:爱国心、同情心、感恩心、坚定心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使他们人性回归。据统计,2013年全所民警深入监区找在拘留、在戒人员谈话2000余人次,重点在戒人员谈话教育100余人次,利用广播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50余次。近年来,未发生被拘留、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同时,加强安全大检查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重点是加强门锁制度,收押、提讯制度,会见制度,耳目物建制度,劳动生产监管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一事一清,决不把安全隐患留到下一班处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对本周出现的新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监所不发生在拘人员脱逃、自杀、自伤等事故。
科学、人性化帮教持续展开
近年来,南丹县拘留戒毒所通过科学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持续开展对在拘留、在戒毒人员的帮教,使之成为“知错、明理、守法”的公民。
将“戒断毒瘾,融入社会”作为主要内容对戒毒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感化工作,增强他们回报社会的愿望;民警经常性组织戒毒人员进行各式各样的文体活动,提升戒毒人员的身体素质,不断增强身体抵抗疾病能力,逐步适应常态下的生活方式;通过面对面的课堂化教育、各类喜闻乐见的多媒体教育等多种有效形式,帮助戒毒人员掌握基本的法制知识,让其认识到吸毒对国家、社会、他人和家庭造成的严重伤害,使其自觉忏悔,痛改前非,化被动戒毒为主动戒毒;引导戒毒人员增强劳动意识,学会一技之长,为回归社会后安置与谋生创造条件。
2012年11月10日,气温骤降,拘留期满的两名外县人员穿着单薄的衣裤,在寒风中颤抖。值班管教民警知道后,立即将情况反映给所领导。不一会儿,两套厚实的衣服和裤子便送到两人的手中。“谢谢、谢谢你们……想不到你们还会给我们送衣服。”两人接过衣物后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们一定接受教训,做一个守法公民。”
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稳定
为准确了解被拘留人员违法的原因及可能引发的矛盾,民警除了在日常管理教育了解途径以外,该所还推出了“二访七谈”举措(即:访被拘留人员家属、访被拘留人员亲友及邻居。入所教育必谈、被拘留人员思想有波动必谈、被拘留人员家庭出现变故时必谈、被拘留人员家属会见后必谈、办案单位询问后必谈、重要节日必谈、出所前必谈。)。
2013年6月,罗某一家三口因为高速公路补偿问题得不到解决,堵塞交通受到行政处罚拘留10天,入所后情绪不稳定。所领导及时安排民警介入做思想工作,通过讲法律法规、拉家常,从生活上关心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监管民警的真诚关心,他们由衷表示,出去后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同年9月1日,十几名村民因吾隘中学撤销事宜在南丹县吾隘镇二级公路路口处聚众挂横幅,阻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送入南丹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10日。刚入所时,他们情绪非常激动,声称出所后还要继续上访。副所长杨智和管教民警立即决定先逐个谈话,再进行教育疏导,向他们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过激行为。同时,还邀请亲属到所召开座谈会,当了解到其中几名被拘留人员家中的老人病重、小孩年幼无人照顾时,干警杨智根据《拘留所条例》,让村干部、亲属到所担保,为他们办理请假手续,回家照顾老人、小孩。看到这种情形,韦某、宁某、李某等人十分感动,自觉表示:“我们出去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会再有过激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据统计,3年来,拘留戒毒所为被拘留人员化解社会矛盾近200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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