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3月24日上午,南丹县森林公安局在城关镇九龙沟放生一批没收来的画眉鸟和竹鸡,让其回归自然。
据悉,23日8时许,南丹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匿名电话举报称,在南丹县车河小学附近居民房,有人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该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车河小学附近居民房展开调查,发现一男子在居民房内向周边群众收购了11只画眉鸟和1只竹鸡,民警当场下发处罚决定书,没收该男子收购的画眉鸟和竹鸡。
据了解,画眉鸟属于广西二级保护动物,竹鸡属于“三有”保护动物,依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受保护的野生鸟类不允许贩卖、猎捕、宰杀。针对群众非法猎捕、收购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该局会同南丹县电视台进行法制宣传,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上图为民警将野生鸟类放归自然。
李 珂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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