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覃建集从走出河池市卫生学校大门的那天起,就选择了一条与其他同学不同的道路。他先后在东兰县公安局、原河池地区公安局大厂分局、南丹县公安局从事法医工作。2005年,覃建集调到天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事事故处理兼法医工作至今。
法医工作因脏、苦、累、臭而令人生畏;交通事故处理与群众生命财产利益息息相关,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无论是从事专业法医工作,还是从事交通事故的勘查处置,覃建集都兢兢业业,在事故处置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查找事故原因,查找受害者伤亡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证据。
2010年8月28日,黄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乘其母亲在天峨县林朵桥碰撞一行人后驾车逃逸,受害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案后,覃建集带领事故处理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发现黄某有重大嫌疑,当询问黄某及其母亲时,这对母子均否认驾车撞人,称车辆过现场时已见人倒在路边,自己避让时才发生翻车。后来,经过覃建集对受害者尸体进行解剖检验,发现死者左手臂上有撞伤痕迹,对应部位衣服上有摩托车手把刮擦痕迹,损伤部位与摩托车手把高度一致。在证据面前,黄某对其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2011年,天峨县向阳镇发生一起罗某被工程车碾压致死案件。接到报案后,覃建集立即赶赴现场,死者被施工土方掩埋半身,尸体高度腐败。经对尸体进行检验,发现有车辆碾压痕迹。覃建集和民警对在现场施工的所有车辆进行检查,最后在一辆拉土方的大货车底盘及车后轮内侧部位,发现有疑似喷射状血迹,经过对该血迹进行提取,并送到相关部门做DNA鉴定,认定是死者血迹,此案得以告破。
2014年9月30日,在天峨县向阳镇罗家坳路段,一辆大型客车由于碰撞架设在公路上的电缆线,导致施工人员牙某死亡。因事故涉及当事人较多,且死者家属提出赔偿金额较高,事故调解工作难以达成协议。当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组织20多人到交警大队对事故当事人进行围攻。为化解矛盾,覃建集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以法服人、以情服人,经过3天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死者家属得到55万元的赔偿。
据了解,覃建集从事交警工作10多年来,共调解各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近4000起,破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4起,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刑事责任20多人,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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