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讯
近日,南丹县森林公安局迎来5位隐居深山的“客人”,它们是活泼好动的猴子,在笼中抓耳挠腮,甚是可爱。
4月23日,南丹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罗富镇塘丁村村民莫某、覃某非法猎捕猴子,该局立即组织民警深入罗富镇塘丁村核实举报内容,民警在莫某家门前发现两只被铁链拴着的受伤猴子。莫某称,该猴子是用铁锚从山中抓来驯养的,当民警要求他提供野生动物驯养证时,莫某却拿不出。于是,民警当场对这两只猴子予以扣押。
民警在覃某的家中没有发现猴子的踪影。经过多方取证,了解到覃某已将3只猴子出售给罗富镇黄江村的刘某。在民警认真细致的调查下,获知刘某已将3只猴子卖到南丹县一餐饮农庄后,火速赶到该农庄对猴子进行解救。至此,5只猴子获救。
经河池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初步鉴定,这些猴子疑似猕猴,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任何人禁止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李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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