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4日,市水利局与全市11个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局属二层单位签订《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工作责任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
责任状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局属二层单位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河池市2011年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同时要对所辖范围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不发生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现象。
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要加强对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四个安全”。
市水利局将在年底对各县(市、区)责任单位的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记者
沈应佳
通讯员
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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