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昌亮)12月27日上午,市文明委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审定河池市“九大和谐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名单详见三版),并对2011年度河池市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复核验收情况进行评议审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黎丽要求,继续努力,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今年8月,市文明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河池市“九大和谐建设”评选工作的通知》,截至12月1日,全市收到申报材料126份,经审核,符合申报材料125份。此外,市文明办今年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进行一年一度的复核验收工作。
黎丽说,河池市开展的“九大和谐建设”评选活动,对在和谐建设活动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村镇、社区、单位、学校进行评选,既是为了促进“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深入开展,也为下一步申报各级文明村镇、单位奠定了基础;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复核验收工作,同样也是为了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化轨道,督促文明单位在规范中不断创建,在创建中不断优化,在优化中不断提升。
黎丽要求,市文明委全体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带头开展“九大和谐建设”等文明创建活动,共同推动河池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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