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林郁婷)
河池日报社决定在全社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和治理范围为:本社各采编部室及采编人员,经营人员利用“采访”、经营活动进行敲诈勒索,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各采编部室及采编人员,经营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
根据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纪检组《关于印发<我区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转发<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河池日报社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将持续到8月中旬。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报社组织全社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新闻采编人员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采编人员的工作自律和职业道德。同时,要求各采编部室及采编人员,经营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规范采编行为,自觉抵制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以及“新闻敲诈”行为发生。并在全社范围内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部室主任谈,部室主任与部室人员谈,资深采编人员与年轻采编人员谈,党员与非党员谈等办法,了解采编人员的思想动态,把影响采编工作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并结合本社开展的“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建设,对专项行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规范整改。
为更好地开展督导工作,本社成立了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本社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778-2250464,传真:0778-229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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