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池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河办发〔2012〕175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河池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市直单位、驻河池部队推荐名单和各县(市、区)推荐的处级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11月3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河池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戳为准)。
河池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电话(传真):0778-2280032
邮箱:LGD2295224@126.com
地址:河池市新建路A88号
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邮政编码:547000
河池市民族工作委员会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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